公告内容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天津分公司2025年应急无人机公网基站购置项目(标段编号:TJBBFA20251016000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根据《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应急通信保障准备工作的通知》(津通信管〔2025〕374号)的要求,为落实天津市应急局各型无人机公网基站配备、对接、测试工作,并做好国家应急通信融合接入平台测试及实战适用工作要求。
本项目采购一套无人机机载公网基站,频率为1800MHzFDD制式站点,该基站设备部署与天津市应急局采购的HY600大型无人直升机上,需要具备与HY600型号无人直升机有良好的适配性、稳固性和电磁兼容性,具有IP65防护等级,能够在恶劣环境中正常运行,并具备接入国家应急通信融合接入平台能力,支持三网通用户接入。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预估规模(不含税):35万元人民币;签约方式:本项目根据成交结果按照固定金额签订单项合同。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中国电信天津分公司2025年应急无人机公网基站购置项目 | 无人机机载公网基站 | - | 1 | 天津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到货并安装调测完毕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第一成交供应商 | 100% | 天津市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3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5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3.3 产品 2.3.3 具有合法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2.3.4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5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1)无人机机载公网基站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1 | 重量与功率要求 | ?重量:基站设备需具有紧凑型设计,基站主设备整体重量不超过20kg,以便于在无人直升机上安装与部署。 ?体积:基站的基带单元的体积不超过4L,射频单元的体积不超过13L。 ?发射功率:基站的机顶发射功率应达到至少2×80W,以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提供足够的覆盖范围,覆盖半径不小于6km。 |
2 | 频谱带宽要求 | ?大带宽设计:基站设备应支持75MHz的大带宽设计,单模块能够覆盖各运营商1800MHz频段内的频谱资源,确保高效的频谱利用。 |
3 | 防护要求 | ?防护等级:基站设备需具备IP65防护等级,能够在恶劣环境中正常运行。 ?测试认证:基站设备需通过多种严苛测试,包括但不限于整机测试、通信能力测试、电磁兼容测试、振动测试、低气压测试、高低温测试、盐雾淋雨吹砂测试等。 |
4 | 性能优化要求 | ?多天线配置:基站设备应支持至少两发两收配置,以优化频谱效率并提升上行性能,从而提供更佳的用户体验。 |
5 | 系统容量要求 | ?用户承载能力:基站设备需支持单小区至少1200个RRC连接用户数、600个语音业务并发数,以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满足大量用户的通信需求。 |
6 | 无人机适配性要求 | ?无人机适配性:基站设备需具备良好的无人机适配性,需提前与HY600型号的无人直升机进行适配,确保稳固的安装与高效的数据传输。 |
7 | 内置雷电防护要求 | ?雷电防护:基站设备需内置雷电保护模块,保护级别不低于20KA,以确保在雷电天气中仍能保持正常运行。 |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1日16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24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09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七支路 | 地 址: | 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王姑娘村祥云路7号25、26号厂房 |
邮 编: | 300385 | 邮 编: | 300381 |
联 系 人: | 王华 | 联 系 人: | 张树旺 王海龙 苏培 张婷宜 李会猛 韩舜鹏 刘鹏 |
电 话: | 022-58810916 | 电 话: | 18002040780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hangshuwang@chinaccs.cn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 ||
账 号: | 3110910043850057285 |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