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某单位无人机租赁项目比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无人机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WJXJD-F9020
三、项目概况:
1.本招标项目无人机租赁项目
(2025-JWJXJD-F9020)租赁单位为某单位,资金来源为上级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比价,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比价申请。
2.租赁服务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
3.项目预算:6.00万元
4.计划租期:2025年12月1日-2045年12月1日。
5.招标范围:
序号 | 租赁 内容 | 有关要求 | 租赁 期限 |
1 | 大疆FC100 旋翼 无人机 | 1、租赁期20年内允许招标人使用无人机过程中产生损坏、功能退化等折旧直至报废,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该租赁项目不含大疆FC100旋翼无人机电池和充电器;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产品并在租赁期内提供相关技术指导服务。 | 20年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企业资质要求:有无人机销售或租赁资质(以提供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书证明材料为准);
(六)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本项目不发售纸质询价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内容
(一)开始和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24时至2025年11月6日18时(北京时间)。
(二)递交方式:11月6日18时前,报价方通过邮寄方式(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或现场递交。报价方需提供1份以下材料,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盖骑缝章),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有报价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名称”字样。(格式详见附件)
1.报价一览表(附件1)
2.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附件2)
(4)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附件3)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5)
3.供应商诚信承诺(附件6)
4.保密承诺书(附件7)
5.公司账户开户行、账号、法人姓名和联系方式(附件8)
6.报价方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①技术方案
②其他与价格有关的资料、文件
(四)其他补充事项:报价单位应当在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邮寄或现场递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拒收。为确保开展评审会前(即2025年11月6日18时前)已寄送至采购人,请各报价人及时关注已发出的报价文件物流信息。
七、确定中标单位
中标判定方式: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最低价中标,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并且低于参加投标有效报价平均价的90%,视为低于成本价,报价无效。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报价文件接收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170020273
监督人:黄先生
监督电话:0791-82279025、18779152758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