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电池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5-JLBEHF-W1004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预算(万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常温锂离子蓄电池(827) | 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块 | 135 | 54 | 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全部交货 | 吉林省蛟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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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低温锂离子蓄电池(827) | 块 | 56 | 2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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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低温锂离子蓄电池 (206A) | 块 | 30 | 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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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报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施工、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报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90.98万元 ;
※3.最高限价:项目总预算90.98万元,超出最高单价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报价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获取谈判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报价供应商可先行获取谈判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提供注册成功的证明截图或已完成注册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报价将被拒绝。
(六)报价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使用的,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报价无效。报价供应商在选择报价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报价无效责任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网上申领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上述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17767921997@163.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0日0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平台)(代理机构)。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 09 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平台)(代理机构)。
八、组织现场踏勘或召开标前答疑会
1.【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谈判文件申领时间截止后,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报价供应商现场踏勘或召开标前答疑会。
2.已申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按【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要求参加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如不参加,风险自行承担。
3.报价供应商现场踏勘或参加标前答疑会的费用自行承担,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自行负责。
4.采购机构不对谈判文件或最终书面答复之外,报价供应商自行得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报价供应商未参加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的,一旦成交,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等不合理要求。
5.※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参加现场探勘,自行对适配充电器及电池进行测量,未参加探勘供应商视为无效报价。
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11月7日09时00分。
踏勘地点:吉林省蛟河市
联系人:王先生17767925551;倪先生17767921997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_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倪先生
办公电话:0432-61689221
移动电话: 17767921997
地 址: 吉林省吉林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王先生
办公电话: 0432-616894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