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无人机驾驶培训服务采购项目比价公告
(2025-JQXSLZ-F9024)
一、项目名称
无人机驾驶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5-JQXSLZ-F9024。
三、项目情况
服务内容包括提供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民航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员(CAAC)2种培训服务,培训人数暂定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17人,民航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员5人,培训后需考取对应资格证书。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2.项目预算:7.11万元;
3.最高限价:7.11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参与比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非临时),培训后需考取培训内容对应的国家民航局或行业协会签发的专业执照。具有自有场地教学的资格能力,能够提供理论、实操教学一体学习环境。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比价单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具体地址电话咨询)。
(三)申领比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四)申领方式:现场领取。
(五)比价文件售价:不收费。
六、比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10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具体地址电话咨询)。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比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比价时间、地点
(一)比价时间:2025年11月11日10时00分。
(二)比价地点:兰州市城关区。
八、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九、采购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杨助理
办公电话:0931-8991112
移动电话:18919029127、13919766760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淮干事
办公电话:0931-8991037、13893150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