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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国土绿化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无人机排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见详情
  • 采购数量:见详情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浏览人次:1670
  • 报价人次:暂无
  • 所在地区:全国
  • 更新日期:2025-12-01 00:01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全国
  • 浏览次数:1670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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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咸阳市国土绿化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无人机排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莲湖区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B座28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CG2025112701

项目名称:咸阳市国土绿化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无人机排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咸阳市国土绿化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无人机排查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咸阳市国土绿化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无人机排查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7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国土绿化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无人机排查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国土绿化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无人机排查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负责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7)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需同时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航空摄影专业);(8)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1日2025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4:00:00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莲湖区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B座28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莲湖区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B座28层第五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莲湖区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B座28层第五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获取磋商文件请在文件发售期内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阳市林业局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沈兴南路3号

联系方式:029-335734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B座28层

联系方式:18502973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咄、吴佳欢

电话:18502973533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0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 (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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