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某部无人机租赁服务项目第三次流标暨第四次快捷简易询价文件
因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报价供应商不满足继续评审的条件,本项目做第三次流标处理,我单位拟对无人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JKCNEW-F3003 )进行第四次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预算为34万元,服务次数85架次(具体计数方式见附件1)为预估次数(上限),单架次预算:4000元,本项目不设保底,按实际的单机型累计飞行架次办理结算。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租赁集群固定翼无人机、无人机飞手、按照我部要求执行飞行等3项服务,具体需求详见附件2。
二、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
1.资格条件。①公司成立不少于3年(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②非外资独资、控股企业(提供声明,格式自拟);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均须提供查询截图,共计5张)④投标(报价)人具有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提供有效的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复印件)。
2.产品技术和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附件2的技术及服务要求(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三、报价时间、方式、地点
1.报价时间:2025年12月31日12时前。
2.报价方式及地址:邮寄报价,报价表上注明联系人与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及开户银行账户。报价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详细地址联系项目联系人。
3.项目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3085346525/0731-82915022。
4.采购监督人及电话:监督人于女士,监督电话18570800921/0731-82915043。
5.纪检监督人及电话:监督人李先生,监督电话18570802570/0731-82915035。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资料。例如: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代表授权书(如经办人非法人);③非外资独资、控股企业(提供声明,格式自拟);④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共计5张查询记录截图;⑤有效的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复印件;⑥响应技术和服务要求承诺函;⑦报价表(模板见附件1,盖章,报价表上注明联系人与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及开户银行账户)。
2.密封及签字、盖章要求。报价资料需密封完整,所有资料均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盖骑缝章或逐页加盖印章)。
3.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附件2的技术及服务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报价要求作为符合性审查条件,1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