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32.48万元(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捌佰元整); 3.最高限价:32.48万元(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捌佰元整);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时,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完成注册(根据注册截图判定)。 2.报价供应商不在军委装发采购管理部门暂停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WJ)装备采购监管单位列入禁止投标单位(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3.谈判保证金追溯要求:谈判保证金追溯期设定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谈判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提供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至 2026年01月06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时,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完成注册(根据注册截图判定)。 2.报价供应商不在军委装发采购管理部门暂停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WJ)装备采购监管单位列入禁止投标单位(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3.谈判保证金追溯要求:谈判保证金追溯期设定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谈判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提供承诺书)。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01月13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3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 (四)提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具体地址电话问询)。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报价供应商不在军委装发采购管理部门暂停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WJ)装备采购监管单位列入禁止投标单位(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2)谈判保证金追溯要求:谈判保证金追溯期设定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谈判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提供承诺书)。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具体地址电话问询),联系人:付先生,联系电话:010-66858412、15351051642),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如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前来,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如授权代表前来,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10-66858412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10-66858412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10-6685848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