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 年第 31 号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的出台,为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划定了 “绿色红线”。这份将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实施的新规,以 “能耗 + 碳排放” 双控机制为核心,将低碳发展理念深度植入低空经济基建全周期。对于正处于爆发期的低空经济而言,这不仅是监管要求的升级,更是推动产业从 “规模扩张” 向 “质效提升” 转型的关键指引。

一、政策核心突破:双控机制构建低空绿色发展框架
31 号令的创新之处,在于将碳排放评价与节能审查从 “并行管理” 转为 “深度绑定”,形成覆盖项目全周期的绿色监管体系。其三大核心突破为低空经济基建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
二、低空基建转型:从 “能建就建” 到 “绿色先行”
新规下,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正经历从 “规模导向” 到 “绿色导向” 的深刻转型,这种转型体现在设计、审批、运营的全链条中。
在设计环节,“绿色前置” 成为硬性要求。节能报告必须量化起降场充电设施的单位能耗(如每千瓦时充电量的能耗损失)、数据中心 PUE 值(能源使用效率)等核心指标,且优先选用《绿色技术推广目录》中的装备。例如,氢能地面保障设备、固态电池充电桩等低碳技术,将从 “可选项” 变为 “必选项”,预计相关技术在低空基建中的渗透率将提升 30% 以上。
在审批环节,区域协同与流程优化并行。低空经济示范区项目可申请 “区域节能审查”,由牵头省份统一出具审查意见,这将使跨区域低空基建(如跨省无人机物流航线配套设施)的审批周期缩短 40%。而省级开发区内的项目还可申请 “告知承诺制”,企业承诺符合绿色标准后即可先行建设,事后再接受核查,大幅提升审批效率。
在运营环节,碳管控形成闭环。项目需建立能源计量监测系统和碳排放数据台账,投产后 6 个月内完成绿色验收。这意味着低空起降场不仅要记录无人机起降次数,还要同步监测充电设施的实时能耗;低空交通管理平台需在调度飞行器的同时,统计数据中心的碳排放变化。这种 “实时监测 + 定期复盘” 的模式,将绿色管理从 “事后统计” 变为 “事中调控”。
三、产业影响深远:绿色成为竞争新壁垒
31 号令的实施,将从产业结构、企业运营、监管生态三个维度重塑低空经济格局,绿色能力成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从产业结构看,“绿色分化” 趋势将加剧。粤港澳等示范区凭借 “省级审查牵头机制”,可快速统一标准、推进跨区域项目,而未纳入试点的三四线城市,低空基建可能因合规成本高、审批周期长而滞后,区域发展 “马太效应” 凸显。与此同时,新能源配套产业将迎来爆发 —— 分布式能源(如起降场光伏顶棚)、储能系统(如无人机充电站储能设备)等需求激增,相关市场规模有望突破千亿元。
从企业运营看,成本结构与技术路线面临重构。前期碳核算、第三方报告编制等新增成本约占项目总投资的 1.5%-3%,但长期来看,运营阶段的能耗节省(预计 10%-15%)将覆盖前期投入。技术层面,掌握低碳核心技术的企业将获得溢价 —— 例如能提供 PUE 值≤1.2 的数据中心解决方案的企业,订单报价可高于同行 30%;而依赖传统高耗能设备的厂商,可能因无法满足准入标准被市场淘汰。
从监管生态看,信用与动态调整机制形成双重约束。企业若拆分项目规避审查,将直接影响信用评级,融资成本可能上升 2-3 个百分点,这倒逼企业建立内部碳审计部门,碳管理人才需求将大幅增加。同时,省级部门可根据 “碳达峰” 目标动态调整审查标准,例如对使用固态电池等创新技术的项目开放 “特别审批通道”,既确保监管灵活性,又鼓励技术创新。
四、风险与机遇并存:企业需主动布局绿色转型
新规在推动绿色发展的同时,也给低空经济相关企业带来挑战。中小型无人机企业可能因碳核算、监测系统建设等合规成本过高,退出基建领域;区域标准不统一可能延缓跨省低空网络建设进度;第三方服务机构资质良莠不齐,还可能引发数据质量风险。
但机遇更值得关注。对于提前开展碳核算、预判项目碳排放强度的企业,可抢占审批先机;善用区域政策工具箱(如告知承诺制)的企业,能缩短项目落地周期;而布局分布式能源、储能系统等绿色技术的企业,将直接受益于市场需求增长。
31 号令的本质,是为低空经济注入 “绿色基因”。当绿色成为基建项目的准入门槛、运营标配和竞争优势,低空经济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于企业而言,主动拥抱绿色转型,不仅是应对政策的必然选择,更是抢占未来市场的战略布局 —— 毕竟,在 “双碳” 目标下,低碳能力将成为低空经济的核心生产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