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下半年,无人机在河道采砂监管和河湖管理执法中的应用不断深化。水利部数据显示,2026年上半年全国水利系统利用无人机开展河道采砂巡查飞行超过4万架次,覆盖河道里程超过8万公里,发现并移交处理的非法采砂线索超过1200条,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的非法采砂发案率同比下降了约40%。无人机正在成为河湖管理执法的重要技术支撑力量。
传统的河道采砂监管主要依靠水政执法人员乘船巡查和群众举报,存在巡查盲区多、取证难度大、执法时效差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夜间和偏远河段的非法采砂行为,往往难以被及时发现和有效打击。无人机巡查的引入为河道采砂监管带来了全新的技术手段。无人机搭载的高清变焦相机能够在500米高空清晰识别江面船只的船号、作业状态和装载情况,红外热成像相机则能够在夜间和雾天条件下发现非法采砂船只的隐蔽作业行为。
2026年上半年,长江水利委员会在长江干流全线部署了无人机常态化采砂监管巡查系统。该系统在长江干流的重点采砂管控河段设置了20个无人机自动巡查基站,无人机按照预设航线每天进行自动巡查飞行,巡查影像通过5G网络实时回传至采砂监管指挥平台。平台利用AI图像识别技术自动分析影像中的可疑采砂行为,对疑似非法采砂船只进行自动锁定和持续跟踪,并生成执法线索推送至水政执法部门。2026年上半年,该系统累计自动识别并推送非法采砂线索超过400条,协助查获非法采砂船只80余艘,有效遏制了长江干流非法采砂的高发态势。
在河湖管理执法领域,无人机的应用同样成效显著。2026年上半年,全国多地水利部门利用无人机开展了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的巡查执法工作。无人机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违法堆料、违规养殖网箱等进行全覆盖巡查和取证,为执法部门提供了清晰直观的影像证据。江西省水利厅利用无人机对鄱阳湖湖区开展了“清四乱”专项巡查,累计发现乱占河湖岸线、乱堆乱建等违法行为300余处,全部通过无人机影像固定证据后依法进行了处置。
在水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方面,无人机数据正在与河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深度融合。2026年,水利部在河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中新增了无人机巡查数据模块,实现了无人机巡查影像、执法证据、问题清单和整改销号的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各级河湖长可以通过平台直观查看无人机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进展,有效提升了河湖管理的信息化、精细化水平。
无人机在河道采砂监管和河湖管理执法中的深度应用,正在推动水利执法从“人防为主”向“技防为主”的转型升级。无人机不仅提升了河道采砂监管的覆盖面和时效性,也有效降低了执法人员的现场执法风险。随着无人机巡查技术、AI识别技术和水利信息化建设的持续发展,无人机必将在河湖管理保护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防洪安全和水生态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
在采砂监管的技术创新方面,2026年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新进展。部分重点河段开始探索“无人机+无人船”的立体监管模式,无人机负责空中巡查和证据固定,无人船负责水面近距离侦察和采样取证,形成了“空水联动”的监管合力。在长江湖北段,水利部门部署了“无人机+无人船”协同监管系统,无人机发现可疑采砂船后自动引导无人船抵近侦察,无人船通过声呐探测和水样采集确认采砂行为,实现了从发现、锁定到取证的全流程自动化。该系统试运行以来,非法采砂行为的发现率和取证成功率均大幅提升。此外,部分河段还应用了基于无人机多光谱遥感的水下地形变化监测技术,通过定期对比河床地形数据,及时发现因非法采砂导致的河床下切和水流变化,为采砂监管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
本文参考内容和权威引用
1. 水利部河湖管理司,《2026年上半年河道采砂监管工作报告》,2026年
2.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干流无人机采砂监管巡查系统运行报告》,2026年
3. 江西省水利厅,《鄱阳湖“清四乱”无人机巡查工作总结》,2026年
4. 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无人机+无人船”立体监管试点报告》,2026年
5. 水利部信息中心,《河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无人机数据模块建设说明》,2026年






